广东医科大学转专业要求申请难不难(什么时候转专业)
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新高考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广东医科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广东医科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广东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
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普通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校普通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
第一章专业调整组织审定
第一条各学院成立专业调整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申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专业调整相关原则进行审核,拟定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呈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第二章专业调整基本原则
第二条层次控制原则二本录取的专业不能转入一本录取的专业学习。一本专业录取的学生,如学习确实有困难,可申请转入二本录取专业学习。
第三条分数控制原则同一批次录取的专业从高分录取的专业申请调整到低分录取专业的,或相同高考录取分数线的专业,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和班级的容纳情况确定;从低分录取专业申请调整到高分录取专业的,则须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和高考分数与生源地所在省相同批次最低投档线的比值或学习成绩,按程序审核确定专业调整名单。
第四条人数控制原则转出人数小于或等于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10%,转入人数以学校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转出、转入人数不能影响该专业开课基本人数要求。
第五条文理科调整原则理科生源可调整到理科或文科专业;文科生源可调整到文科或文理兼招的专业,但不能调整到理科专业。
第三章专业调整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新生确实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的(按高考第一志愿录取的除外),并可能因此造成学习困难的,可申请调整专业。
(二)在校二年级学生专业调整要求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勤学敬业,有上进心,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从未调整过专业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无补考、缺考记录,第二学期无缓考情况;
2.从低分录取的专业申请调整到高分录取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考试课程平均成绩须排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专业调整: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已经调整过专业者;
(四)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等;
(五)因身体等因素不宜调整到志愿专业者;
(六)外校转学到我校的;
(七)无正当理由及其他不符合学校专业调整规定者。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提出审核意见,转入学院同意接收后,报教务处审核,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九条个别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感到异常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可申请调整到低分录取的或其他相同分数录取专业学习,教务处严格把关及控制人数。
第四章新生专业调整
第十条新生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期初。新生可申请调整的专业主要为当年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报到率偏低的专业。教务处根据当年新生入学报到的情况、班级的容纳情况及新生申请转出情况确定可以转入的专业和计划数。
第十一条新生转专业根据高考分数与生源地所在省相同批次最低投档线的比值排序,按比值高低择优遴选。
第十二条新生专业调整步骤:
(一)教务处发转专业通知。
(二)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需附家长或监护人书面同意书),并根据高考分数与生源地所在省相同批次最低投档线的比值排序,按比值从高到低选取本专业前10%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各转专业新生名单后,根据各专业第一志原人数和高考分数与生源地所在省相同批次最低投档线的比值高低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的结果。
(四)教务处将可以调整专业的学生申请表交有关转入学院签字,学生凭教务处开具的专业调整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专业调整资格。
第五章二年级学生专业调整
第十三条二年级学生转专业时间为第三学期初。二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调整的专业及人数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二年级学生专业调整步骤:
(一)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可转入的计划总数。
(二)学院组织符合专业调整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二年级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每人可填写1-2个志愿),按照学生第一学年考试课程平均成绩的高低和学生转专业的志愿拟定调整专业的学生名单,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名单后,根据各专业学生第一志愿和学生第一学年公共必修课程的成绩高低拟定调整专业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的结果。
(四)个别从录取专业调整到同分录取专业或低分录取专业的学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二年级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每人只能填写一个志愿)交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转专业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的结果。
(五)教务处将可以调整专业的学生申请表交有关转入学院签字,学生凭教务处开具的专业调整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专业调整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培养质量,专业调整需考虑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差异。专业调整的学生原所在专业与转入的新专业第一学年开设的必修课程差异小于或等于4门的,直接转入新专业同一年级学习,但需补修尚未学习的课程;原所在专业与新转入的专业第一学年开设的课程差异大于4门的,学生转入新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第十六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完成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相同课程,经转入学院确认并报教务部门审核后,予以承认。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专业调整后,学生要服从两校区间的调整;服从学生宿舍管理科的安排;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的收费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原《广东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广东医政发〔2015〕73号)和《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东医政发〔2012〕56号)中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广东医科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专业调整: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已经调整过专业者;
(四)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等;
(五)因身体等因素不宜调整到志愿专业者;
(六)外校转学到我校的;
(七)无正当理由及其他不符合学校专业调整规定者。
三、广东医科大学转专业相关文章